防爆认证中防爆型式有哪些
1.隔爆型(d):把设备可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闭在一个外壳内,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 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外壳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的点燃。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2区危险环境。
2.增安型(e):对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的电气设备进一步采取一些附加措施,提高其 安全程度,防止电气设备产生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它不包括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火花 或电弧的设备。该类型设备主要用于2区危险环境,部分种类可以用于1区。
3.油浸型(O):将整个设备或设备的部件浸在油内(保护液),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外面的爆炸性气体环境。
4.本质安全型(i):在设备内部的所有电路都是由标准规定条件(包括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电火花或任何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本质安全电路。该防爆型式分为ia, ib两个等级。
5.正压型(p):具有正压外壳,可以保持内部保护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压力,阻止外部混合物进入外壳。
6.浇封型(m):将可能产生引起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的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部分的电气部件,浇封在浇封剂(复合物)中,使它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
7.特殊型(S):指国家标准未包括的防爆型式。采用该类型的电气设备,由主管部门制定暂行规定,并经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认可,方可按防爆特殊型电气设备使用。该类型设备根据实际使用开发研制,可适用于相应的危险环境。
8.充砂型(q):在外壳内充填砂粒或其他规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或高温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
9.无火花型(n):正常运行条件下,不能够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也不大可能发生引起点燃的故障。
10.粉尘防爆型:采用限制外壳最高表面温度和采用“尘密”或“防尘”外壳来限制粉尘进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尘点燃。
知道广东防爆电气设备需要办理哪些证书了吧,若还有不清楚的可进行咨询详细了解。
广东防爆认证中防爆型式有哪些
快盈lV2023-12-20 18: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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